去年海关查获各类侵犯知识产权货物案件1210起
本报北京3月27日电(记者程刚)海关总署副署长龚正今天透露,2005年全国海关查获各类侵犯知识产权货物案件1210起,案值人民币9978万元。
龚正是在出席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时作上述表示的。 统计显示,自1996年到2005年,全国海关共查获各类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案件5571起,案值超过7.3亿元。自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中国海关查获的侵权案件数量每年平均以30%的幅度增长。
据龚正介绍,从2005年海关执法情况看,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案件呈现4大特点:一是以侵犯商标专用权货物案件为主。在海关查处的案件中,侵犯商标权案件1106起,占查获总数的91.4%,侵犯著作权的案件67起,占5.5%,侵犯专利权的案件37起,占3.1%。
二是以出口侵权货物为主。在全年查处的1210起案件中,出口案件1068起,占88.3%。
三是侵权货物以生活消费品为主。主要是服装、鞋帽、玩具、箱包、塑料制品、电器、汽车零配件等商品。
四是既有侵犯国际跨国公司知识产权案件,也有侵犯我国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案件。其中涉及的国外品牌有耐克、阿迪达斯、诺基亚、飞利浦、路易威登等;国内自主品牌有银河、梅林、虎头、蝴蝶、永久、泰格、水仙花等。 (责任编辑:谢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