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日前启动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从今年起,建立农村中小学预算编制制度,对农村中小学经费实行“校财局管”,将各项收支统一编入县级财政预算,并由县级财政部门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资金支付。 今明两年在全省全面试编规范的农村中小学经费预算,2008年开始正式编制。为此,甘肃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下发了《关于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通知》,明确农村中小学校预算编制制度建设,将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同步推进。
今春开学,甘肃省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以及在农垦、林场等所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学生,都享受了国家免除学杂费的政策。免学杂费补助资金是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相关办法,免学杂费补助资金要由县级财政直接核拨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农村中小学校,不得下拨到乡镇,由此产生了“校财局管”的农村中小学预算编制制度改革。
根据《通知》精神,2006年、2007年在全省全面试编规范的农村中小学经费预算,从2008年开始正式编制农村中小学经费预算。已经实行部门预算改革的市县,将农村中小学预算纳入县级教育部门预算,尚未实行部门预算改革的市县,也要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预算编制制度,将各项收支统一纳入学校预算,细化支出内容,由县教育行政部门汇总编报同级财政部门。预算内容主要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资助贫困学生支出、项目支出等。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后,农村中小学各项经费都要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实行综合预算。
据了解,甘肃省2006年春季免除学杂费补助资金和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共3.9899亿元,目前已安排到各市州。甘肃省财政厅还在近日对各市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对资金未落实到位的,将相应扣减该市县税收返还或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今后,将在每年新学期开学前,地方财政要视情况采取预拨资金等办法,保证运转资金及时到位。 (责任编辑:马明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