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通过分红派息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06年3月27日召开的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刊登在2006年3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https://www.cninfo.com.cn上。
    二、分红派息方案
    以2005年12月31日总股本175,376,6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50元(含税),扣税后社会公众股中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现金1.35元。
    三、股权登记日、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3月31日,除息日为2006年4月3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06年3月3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社会公众股股息于2006年4月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国家股、法人股和高管股股息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西山路80号
    咨询电话:0535-6243451-6503,6243558
    传真:0535-6243558
    七、备查文件
    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