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应公司控股股东宝胜集团有限公司提议,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于2006年3月23日以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06年3月27日以书面议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 会议应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10名,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10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进行修改的议案》。
    修改后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提交二○○五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进行修改的议案》。
    修改后的《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提交二○○五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进行修改的议案》。
    修改后的《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提交二○○五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进行修改的议案》。
    修改后的《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提交二○○五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应公司控股股东宝胜集团有限公司提议,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二OO五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二OO五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宝胜股份二OO五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