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6年3月25日在淮北市相山宾馆召开。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魏爱莲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6人,现场参会监事5人,监事陆光耀委托监事何长云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与会监事经审议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2005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监事会认为: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否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日常关联交易继续执行原协议,并认为这些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修改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