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6年3月27日在芮城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报告需提交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认为:
    1、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5年年度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2005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05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山西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