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06年3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3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完毕,会议应到董事十人,实到韩海林、郑跃文、张春仁、魏光林、任晓剑、范小清、马志赢、刘韧、陈克林等九名董事。 会议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会议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郑州分行办理综合授信的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郑州分行办理壹年期综合授信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其中贷款额度壹亿元整,银行承兑汇票额度伍仟万元整,承兑保证金40%),并授权公司董事长韩海林先生在相关法律文件上签字有效。
    该授信由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