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监事会决议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6年3月25日下午在浙江新昌鹤群大酒店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4人,监事崔欣荣先生由于出差无法参加,委托石三夫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石三夫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并一致通过了《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一致通过了《2005年年度报告》和《2005年年度报告摘要》,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与大连保税区新旅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签订2006年度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四、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继续聘任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设立董事和监事津贴的议案》,该议案还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着重从日常依法运营、规范财务运作等方面认真开展监督工作,保护了公司及广大股东的整体利益,监事会对报告期内有关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在报告期内,监事会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和各次董事会会议,对各项决议的制定和贯彻实施了监督和保障作用。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05年的经营运作情况良好,公司董事会成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经营管理班子做到了勤勉尽职、忠于职守,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经营决策正确,企业管理严格。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本年度会计报表由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和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照法律法规严格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期间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项目进行了变更;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实际使用过程中没有发现超出批准额度的情况。监事会认为,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收购和出售资产的行为。
    5、关联交易情况
    经监事会核查认为:公司2005年度购销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执行的价格是公允的,没有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利益。
    6、对外担保、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截至2005年12月31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与非控股子公司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且规模受到严格控制,不存在与此《通知》中规定相违背的情形。
    截至2005年12月31日,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没有为本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不存在与此《通知》中规定相违背的情形。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06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