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6年3月13日以传真、电话、电邮及专人送达书面通知的方式告知各位董事。 会议于2005年3月24日上午8: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9人,实到8人,独立董事杨开忠因公务繁忙,委托独立董事王志泰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詹祖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2005年度报告及摘要》。
    2005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05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05年3月2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确认,本公司2005年度实现净利润4,098,645.63元,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10,715.43元, 按10%提取法定公益金410,715.43元,本年度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277,214.77元,加上上年度未分配利润27,595,604.81元,截止2005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总额为30,872,819.58元。
    本年度不计划实施现金利润分红,本年度盈利将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足;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2票。
    5、《关于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06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预案》。
    决定继续聘请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06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审计费用定为40万元。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6、《200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7、《关于湖北华光新材料有限公司租赁公司136#生产线及购买公司产品的议案》。
    详见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2006年3月2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编号为临2006-02号《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此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获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此项议案表决时,关联方董事王朝钦、李克炎、冯继平、詹祖盛回避表决。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此项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关联交易客观公允,内容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
    8、《关于公司与湖北华之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签订2006年度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详见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2006年3月2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编号为临2006-02号《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此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获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此项议案表决时,关联方董事王朝钦、李克炎、冯继平、詹祖盛回避表决。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此项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关联交易客观公允,内容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
    9、《关于调整公司机构设置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0、《关于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定于2006年4月30日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6年4月30日8时30分,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湖北省襄樊市长虹北路67号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议题:
    《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05年度报告及摘要》
    《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关于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06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的对象:
    2006年4月26日下午3: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股东本人不能出席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委托书附后)。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本公司邀请的嘉宾。
    五、会议登记方法:
    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帐户卡、股东代表本人身份证登记办理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登记。
    六、登记时间:
    2006年4月27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登记地点:湖北省襄樊市长虹北路67号公司证券投资部。
    未进行登记的股东也可参加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
    电话:0710-3341735 传真:0710-3349308
    邮编:441057 联系人:樊后檐
    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零零五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均有效。
    特此公告。
     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