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二○○六年三月二十四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4人,监事张延宏先生因故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孔晓华监事代为行使表决权。 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了各项议案,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05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2005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本次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5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本报告作出前,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200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2006年监事会工作要点》;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监事会建议书》;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1、2、3、4、5项议案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6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