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接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市顺义大龙城乡建设开发总公司通知,根据中国证监会近日发布的证监公司字[2006]38号文"关于印发《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的通知"精神,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召开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提请公司董事会向2005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此,公司将原定于2006年3月30日上午10:00-12:00召开的2005年度股东大会(大会通知公告于2006年2月28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延期至2006年4月17日上午10:00-12:00召开,大会增加"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出席大会的股东登记时间为2006年4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股权登记日及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