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别提示
1、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亦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公司持有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尚需取得商务部的批准。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将于完成有关审批程序后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
3、公司A股股票复牌时间详见《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股权登记日:2006 年3月22日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 年3 月28日下午14:00
4、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3月24日、3月27日、3月28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中环假日酒店(北京市宣武区菜园街1号)
6、现场会议主持人:黄龙先生
7、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与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8、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A股市场相关股东持有的股份总数为9,000,000,000股,其中非流通股股份总数为8,500,000,000股,流通A股股份总数为500,000,000股。
1、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公司A股市场相关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833人,代表公司股份8,795,240,199股,占公司A股市场相关股东持有的股份总数的97.72%。
2、非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和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的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10名非流通股股东委托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代为投票),代表公司股份8,500,000,000股,占公司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A股市场相关股东持有的股份总数的94.44%。
3、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公司流通A股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821人,代表公司股份295,240,199股,占公司流通A股股份总数的59.05%,占公司A股市场相关股东持有的股份总数的3.28%。
其中,通过现场会议及通过委托董事会投票方式表决的流通A股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公司股份29,319,078股,占公司流通A股股份总数的5.86
%,占公司A股市场相关股东持有的股份总数的0.33%;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表决的流通A股股东共1816人,代表公司股份265,921,121股,占公司流通A股股份总数的53.18%,占公司A股市场相关股东持有的股份总数的2.95%。
四、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了《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上公布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描述了《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详细内容。
五、议案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对《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进行了表决。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A股市场相关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8,795,240,199股,其中非流通股股份总数为8,500,000,000股,流通A股股份总数为295,240,199股。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8,787,451,801股;反对:7,551,291股;弃权:237,107股;
同意的股份数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A股市场相关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
2、流通A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87,451,801股;反对:7,551,291股;弃权:237,107股;
同意的股份数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有表决权的流通A股股份总数的 97.36%。
3、参加表决的前十大流通A股股东持股数量和表决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表决情况
1 阳江喜之郎果冻制造有限公司 30,765,157 同意
2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稳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28,061,024 同意
3 中国工商银行-天元证券投资基金 23,347,835 同意
4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一组合 19,316,310 同意
5 中国工商银行-开元证券投资基金 18,411,400 同意
6 南京市投资公司 17,400,000 同意
7 东方证券-农行-LEHMAN BROTHERS INTERNATIONAL
(EUROPE)12,149,778 同意(11,884,778)未投(265,000)
8 交通银行-安顺证券投资基金 11,166,660 同意
9 上海宝钢集团公司 10,177,765 同意
10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积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 7,504,752 同意
4、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江惟博 戴文震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以及华能国际董事会征集投票委托的程序和董事会代为投票的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有关股权分置改革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3月29日 (责任编辑:郭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