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3月27日召开五届四次董事会及五
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三、通过续聘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6年审计机构的议
案。
    四、通过公司关于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五、通过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抵押贷款的议案:公司
2006年拟以公司的自有土地和房产向银行抵押贷款,申请的授信额度为3亿元。
    六、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5月12日上午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
其它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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