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06年度第一次会议于2006年3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本着审慎经营、稳健增长及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的原则,制定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实际经营活动中严格遵照执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能够以身作则、廉洁自律,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以及损害股东或公司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依照《独立审计准则》对公司2005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的揭示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
(4)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的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定价依据,交易各方均能遵循公正、平等、友好协商的交易原则。上述行为均未损害股东权益或公司利益。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占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2.通过《公司2005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年度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反映公司2005年度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情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全体监事保证2005年度报告所载不存在任何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占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6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