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近公布的中央1号文件指出,“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改革”,“调整农业发展银行职能定位,拓宽业务范围和资金来源”。2005年中央1号文件也明确指出,加大政策性金融支农力度,增加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的中长期贷款,在完善运行机制基础上强化农业发展银行的支农作用,拓宽业务范围。
这一系列政策和要求为农发行发展指明了方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也给农发行的改革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目前无论机制体制,还是功能和业务范围,都与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对农业的支持不够直接、有力,政策性金融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主要表现为支农的广度不够,主要支持传统的粮棉流通领域,支持范围受到严格限制;支农的深度不够,主要支持传统粮棉产业化和加工企业,仅限于农业的产后服务,产前、产中尚未涉及;支农的力度不够,主要支持企业流动资金,技改和固定资产投资,尤其是农田基本建设和农村基础设施投资。因此,改革发展是农发行面临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农发行要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功能,拓宽业务范围,完善经营机制,尽快打造成“建设新农村的银行”。
要调整农发行职能定位,把农发行定位于“建设新农村的银行”。由于农业政策性银行的特殊职能,在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具有政策导向、政府调控、示范引导、信用保障等方面不可替代的作用。面对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和新任务,迫切需要完善农业发展银行职能,明确其功能定位。根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考虑到当前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农业政策性金融支农需求状况,应把农业发展银行的职能定位为建设新农村的银行,实行所有农村和农业政策性信贷业务归口农业发展银行统一经营和管理。要根据新农村建设需要,重点围绕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公共事业发展、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国家粮食安全体系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农业科技推广应用与集约型农业发展、农村扶贫开发等领域,增加中长期开发性贷款投入,支持农村的综合性开发。
要拓宽农发行业务范围。农发行应在逐步调整定位的基础上,扩大业务范围,完善服务功能,担当起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重任。在目前继续巩固现有的粮棉油购销贷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粮棉油加工企业贷款,以及畜牧、水产养殖和农业种籽贷款等业务的基础上,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批准,拓宽业务范围,重点支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和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应主要增加开办以下贷款业务:国家确定的中小型农、林、牧、水利、水电基建和技改项目贷款;乡村道路、通信、电网建设和改造项目贷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贷款;生态环境建设项目贷款,重点包括国家确定的林业、治沙项目贷款,山区综合开发项目贷款,牧区草原建设和改造项目贷款等。农村文化、教育、卫生事业建设中有偿还能力的重点项目贷款。
要加快改革步伐,完善经营管理机制。结合我国农业政策性银行改革发展现状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客观需要农业发展银行必须加快改革步伐,总体构想为坚持政策性银行办行方向,按照建设新农村需要和要求借鉴国外农政策性金融管理经验,拓宽业务范围,完善服务功能;整合组织机构,调整业务流程,完善营运机制;建立健全绩效考评机制,努力构建现代银行的基本框架,逐步把农业发展银行办成发展空间合理、治理结构科学、体制机制健全、经营管理规范、操作手段先进、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现代农业政策性银行,使农发行真正成为引导资金回流农村的重要载体、政府支农不可或缺的农村开发性、农业服务型金融机构,建设新农村的银行。 (责任编辑:任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