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广州冷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广州冷机
    股票代码:000893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东晟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233号中信广场办公楼4204室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233号中信广场办公楼4204室
    邮政编码:510620
    联系电话:020-38773333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06年3月27日
    广州东晟投资有限公司声明
    一、报告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报告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准则15 号》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广州冷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广州冷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本次股权转让系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进行。
    经双方商定,本次股权转让价格确定为1.68 元/股,转让总价款为3,356.64万元。
    五、本次持股变动生效条件: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无异议,并豁免收购人要约收购义务。
    六、报告人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清偿对广州冷机的负债,不存在未解除广州冷机为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也不存在损害广州冷机利益的其他情形。
    七、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义务披露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本持股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东晟投资、信息披露义务人、转让方指 广州东晟投资有限公司
    动源涡卷、受让方 指 广州市动源涡卷实业有限公司
    广州冷机、股份公司、上市公司 指 广州冷机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股份变动、本次股份转让 指 根据动源涡卷与东晟投资于2006 年3月27 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东晟投资将其持有的广州冷机1,998 万股协议转让转给动源涡卷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广州东晟投资有限公司
    2、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233 号中信广场办公楼4204 室
    3、注册资本:80,000,000 元
    4、性质:民营
    5、经营范围:电子工业、化工产品科研开发、物流市场项目投资;批发、零售贸易(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6、营业期限:永久存续
    7、营业执照注册号码:4401062004901
    8、组织机构代码:72822506-9
    9、税务登记证号码:440106728225069
    10、股东:郑俊文先生、李亚胜先生二位自然人
    11、邮政编码:510620
    12、联系电话:020-38773333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1、东晟投资股权结构东晟投资系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广州市注册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东晟投资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郑俊文 5,600.00 70.00
李亚胜 2,400.00 30.00
合计 8,000.00 100.00
    东晟投资各股东简介如下:
    郑俊文:男,本科学历,香港浸会大学在读研究生,曾任湛江外经贸集团公司业务经理、香港华明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番禺美明木业有限公司董事、广州科达思贸易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为本公司董事长,兼任广东广信江湾新城董事、及广东江湾新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广东江湾新城物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亚胜:男,曾任香港华明贸易有限公司业务经理、广州科达思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东晟投资股权结构图如下:
    2、东晟投资各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东晟投资各股东相互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郑俊文 董事长 中国 广东省电白县 否
李贽 总裁 中国 广东省广州市 否
赖金华 监事 中国 广东省电白县 否
    东晟投资持有广东广信江湾新城8%的股权。董事长郑俊文先生目前兼任广东广信江湾新城董事、广东江湾新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广东江湾新城物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内,均没有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东晟投资无持有、控制5%以上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 本次持股变动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动源涡卷持有广州冷机3,552 万股,占总股本16.00%,为广州冷机第二大股东,东晟投资持有广州冷机1,998 万股,占总股本9.00%。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东晟投资不再持有广州冷机的股份,动源涡卷受让后持有广州冷机股份5,550 万股,占总股本的25.00%。
    二、 本次股份转让的基本情况
    1、《股份转让协议》的基本内容
    东晟投资于2006 年3 月27 日与动源涡卷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拟按每股1.68元的价格转让其持有广州冷机股份1,998 万股,转让价款总计3,356.64 万元。
    股权转让后,东晟投资将不再持有广州冷机股份,本次股份转让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批同意并豁免要约收购义务,在做出相关信息披露后,即可办理过户手续。
    2、本次股权转让是否存在其他安排
    本次股权转让不存在其他安排。
    3、本次股权转让须报送批准的部门
    鉴于动源涡卷同时还受让广州市汇来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广州冷机非流通股2,997 万股,占总股本13.50%,全部股份转让完成之后,动源涡卷将持有广州冷机8,547 万股,占总股本38.50%,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因此,本次股转让事宜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无异议,并豁免收购人要约收购义务。
    4、本次转让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东晟投资转让给动源涡卷的股份未被设有任何质押、担保或第三方权利,也不存在冻结或其他限制股份转让的情形。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股份持有人、股份控制人以及一致行动人)在提交本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广州冷机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该披露的其他信息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负责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本报告书所提及的动源涡卷与东晟投资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州冷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以备查阅。
     法定代表人:郑俊文
    广州东晟投资有限公司
    2006 年3 月2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