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3月28日召开四届十七次董事会及四
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三、通过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沙县支行申请在融资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肆
亿元内申请贷款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向兴业银行福州鼓楼支行申请公司200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人
民币1.5亿元整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向兴业银行福州鼓楼支行申请在综合授信额度1.5亿元内贷款
的议案。
    六、通过公司以拥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作为质押物向银行申请中期流贷的议
案,其中:以票面金额45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作为质押物向中国工商银行沙
县支行申请借款4000万元;票面金额34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作为质押物向中
国银行沙县支行申请借款3000万元,借款期限均为三年,期间银行承兑汇票到
期托收,公司及时补足差额,在项目专项贷款到位后予以置换。
    七、通过继续为福建青耀纸品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贷款壹佰玖拾万元担保
的议案,期限一年。
    八、通过续聘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6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
    九、通过关于个别认定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十、同意公司与大股东继续执行双方于2005年及2002年签订的日常关联交
易协议。
    十一、同意公司投资3200万元设立林业公司建设原料林基地。
    十二、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监事会董、监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十三、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
    十四、通过关于重大会计差错说明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4月28日上午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
其它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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