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6年3月19日以书面或传真方式发出通知,于2006年3月29日在本公司九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6名,董事张懿宸先生、李文鹤先生、独立董事张宏久先生因事未能出席本次会议,李文鹤先生、张宏久先生分别委托董事胡凯峰先生、独立董事王萍女士代为行使表决权,张懿宸先生放弃行使表决权,公司的4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芝旭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以8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的结果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徐成华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现担任公司监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副总经理职务。在此期间,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胡凯峰先生将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董事会
    2006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