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3月28日,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 经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经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 经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5年财务决算报告及2006年度预算方案》;
    4. 经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6年度贷款计划的议案》;
    5. 经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全文披露,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 经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5年度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2005年度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在年报上会审议前,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与会监事还列席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认为:会议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6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