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期采用“许可证”制度,融资业务锁定机构客户
本报讯 市场非常关注的融资融券业务开展准备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据记者了解,这项业务的整体方案,目前已基本成型。
对于融资融券业务,无论是监管层还是证券公司,都保持着高度谨慎的态度。 业内预计,在业务的试点初期,监管层将以“许可证”制度,对试点券商的数量从严控制;至于融资业务的对象,最初也可能仅锁定在机构客户上。
记者从权威人士处获悉,监管部门目前对融资融券业务的整体方案设计实际上已基本成型。与此同时,专门的证券金融公司也在酝酿成立之中,届时它将成为向券商提供资金和证券来源的业务主体。不过,权威人士也指出,鉴于推出该业务尚需市场配套交易制度和技术保障的逐项到位,因此最终问市必然还需要一定的时间予以完备。
据了解,有望实行的“许可证”制度将使信用交易的资格券商最初限制在很小的范围内。权威专家建议,前期可选择2-3家公司进行试水,并不妨从资格券商的部分地区、部分营业部开始实践,待条件成熟时再逐渐推广。
权威人士表示,不仅要对承办券商的资格从严控制,对融资业务的对象预计初期也将设置一定的门槛。某创新试点公司的负责人就对记者表示,在融资融券业务推出初期,设置一段时间的投资者准入资格是值得考虑的,待条件成熟后再予以取消。因此,从这个角度讲,融资业务一开始只宜对机构客户开放。 (郑思) (责任编辑:毕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