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六次监事会于2006年3月28日在天津港业务楼第一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出席会议监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如下议案,决议:
    1、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年报摘要》;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及200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部分坏账的议案》;
    董事会关于核销部分坏账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监事李洪栓先生因工作变动,无法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监事职责。公司监事会同意李洪栓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公司监事会对李洪栓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公司监事会推荐李大康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05年度股东年会选举。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上述一至五项、七至十项议案提交公司2005年度股东年会审议。
    二、公司监事会对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本报告期内能够依法运作,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经营决策科学合理,公司董事、总裁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天津五洲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后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公证,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4、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均经公司充分论证,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决策程序遵照了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了相关政策规定和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是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存在内幕交易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5、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遵照了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无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无内幕交易行为。
    6、监事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与年度计划存在较大差异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经营业绩与年度计划产生差异的原因说明真实、准确。
    三、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在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0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后,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