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截止2005年12月31日的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专项核查。 我们的核查是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进行的。贵公司管理当局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有关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全部资料,包括原始合同或协议等资料或副本资料、会计凭证、帐簿记录、会计报表、有关实物证据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我们的责任是根据上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贵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是否符合规定进行相关调查、核实并出具专项说明。在调查、核实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查阅有关资料、会计凭证、核对会计帐簿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现将审核情况说明如下:
    一、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及其他重要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 与贵公司的关系
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 控制股东
重庆赛诺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控制的企业
重庆天和红豆杉生态种植有限公司 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控制的企业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审核说明
重庆正元药业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之少数股东
    二、截止2005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与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单位:人民币元
    备注:200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未占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资金。
    三、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担保情况
    未发现贵公司本年度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无违规担保情况。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06 年3 月2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