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衡专字(2006)98 号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56 号文”)和江苏证监局的要求,就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情况及对外担保等情况说明如下:
    一、2005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一)审计程序
    在调查核实过程中,我们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审查明细账、抽查会计记录以及函证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二)公司与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公司与控股子公司资金往来情况
    (四)关联方以非货币资金偿还占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关联方以非货币资金偿还占用资金情况。
    (五)结论
    经查,公司2005 年度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主要是由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销售或采购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等关联交易产生的,公司不存在违反56 号文的下列情况:
    1、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要求上市公司为其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或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2、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3、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4、委托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5、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6、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二、截止2005 年12 月31 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一)审计程序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向银行函证、查询贷款卡、查阅公司担保记录和公司董事会相关文件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二)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零
    (三)结论
    经查,公司2005 年度对外担保总额为零,不存在违反56 号文规定的担保事项。
     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6 年3 月2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