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30日电(记者赵承、刘铮)针对近来有人对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的编制方法和数据质量提出一些疑义,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司负责人30日明确对新华社记者表示,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编制方法是科学的。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我国从1953年就开始编制价格指数,在编制价格指数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其中CPI的编制工作始于1984年。经过数次改革,目前,我国CPI的调查方法、计算公式、权数的获取等均已比较成熟,CPI编制在世界各国中处于前列。我国CPI的编制方法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等国际组织和一些国家的同行专家进行过广泛的讨论与交流,并按照IMF数据公布通用系统的要求公布在IMF网站上。
目前,我国CPI的调查内容分为食品、烟酒及用品、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交通和通信、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居住等八大类,共263个基本分类(国际分类标准),约700种商品和服务项目。主要是根据我国城乡居民消费模式、消费习惯,参照抽样调查原理选中的近12万户城乡居民家庭(城市近5万户,农村近7万户)的消费支出数据,并结合其他相关资料确定的。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结构在不断变化。为此,我国的CPI权数每年都做一些小调整,每5年做一次大调整。”这位负责人指出,可以说经过20多年实践的检验,我国CPI的编制方法是科学可靠的,数据反映了我国居民消费价格变动的实际情况,为我国价格体制改革、宏观经济调控、国民经济核算提供了科学可靠的依据。
这位负责人说,我国居民消费价格调查范围涉及全国31个省(区、市)的500多个市县、50000多个调查网点。国家统计局直属的全国调查系统采取定人、定时、定点的直接调查方式,由近3000名专职物价调查员到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农贸市场和商店现场采集价格资料。对于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价格变动比较频繁的商品,至少每5天调查一次价格,从而保证了CPI能够及时、准确地反映市场价格的变动情况。(完) (责任编辑:魏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