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岳敬飞
昨日,一位和广东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的知名律师向《上海证券报》记者透露,"考虑到德勤作为审计方应承担的责任以及科龙的重组工作,广东当地有关部门非常支持科龙股东起诉德勤。"
3月29日,一位科龙电器(行情 - 留言)股民以注册会计师法和新证券法为依据,正式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德勤的诉状。 这位股民要求法院判令德勤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向原告赔礼道歉,赔偿其损失495元。
上述知名律师告诉记者,"这次起诉,正好符合了广东当地有关部门的思路。科龙的重组,是必须要继续进行的;而科龙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又是需要保护的,怎么办?如果股民起诉科龙,一下子在法律上把科龙打死了,谁敢来接盘搞重组?因此,直接告德勤,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
"海信以最高9亿元的价格收购了可以控制科龙的股权,虽然目前仍未完成过户,但这一初步收购价一直存在巨大争议的。因为未经过市场化竞争而进行的收购,可能会损害很多相关利益方的利益,尤其是科龙的债权人。"这位知名律师说。
他表示,"那些作为科龙主要债权人的银行,怕格林柯尔一旦这样卖了科龙,就跑掉了,对科龙的后续事宜不管不负责了。这时,科龙的流通股股东再来起诉科龙本身,或者起诉格林柯尔,那怎么办?所以,追究德勤的法律责任,对科龙、科龙股东以及科龙债权人而言,是多赢的。"
科龙门事件当事人"远遁"大连
记者 岳敬飞
"科龙事件发生后,胡凡已经离开上海了。"昨日,一位非常接近德勤的知情人士告诉《上海证券报》记者,"科龙事件的影响太大了,远远大于古井贡那次。如今,他已去了大连,负责德勤华永在那里的分所。"
胡凡,这位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的现任合伙人,已经和中国证券市场两大丑闻------"科龙门事件"和"古井贡税务事件"紧紧地联系在一起。
因为,胡凡所服务的德勤,正是这两家上市公司问题发生时负责年报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而胡凡本人,又恰是这两家上市公司会计报表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
2005年9月28日,审计署在公布2005年第四号"16家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业务质量检查结果"时,一针见血地点了德勤的名:"1996年以来,安徽某上市公司未经国税总局批准,与其全资子公司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致使2003年少缴纳企业所得税5910万元,占当期损益的176%。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对该上市公司进行审计,已查明上述问题,但其注册会计师未予以指明。"
根据此后古井贡的公告分析,上述安徽某上市公司正是古井贡,而未予指明的注册会计师,就包括胡凡。
"挺可惜的。"一位几年前曾经与胡凡共事的德勤"老人"回忆了这位德勤合伙人,"胡凡在德勤的资历非常深,他是最早升任德勤合伙人的内地人士之一,而且当时很年轻。现在的不少德勤合伙人,当年都在胡凡的领导下工作。"
在去大连之前,胡凡在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办公室上班,是负责审计业务的合伙人。熟知德勤的人知道,德勤华永在很多城市设有办公室。
一位业内人士分析指出,胡凡离开上海去大连,表面上是升职,但事实上很可能是借此离开上海总部这个因科龙门事件而引发的漩涡中心。
涂勇:很多投资者咨询德勤案
记者 何军
昨日晚间,科龙小股东起诉德勤案的代理律师涂勇告诉记者,起诉消息经《上海证券报》和新浪财经(相关:理财 证券)披露后,已有很多科龙电器股东就起诉德勤的相关事宜向他咨询,但目前尚未签订代理协议。
涂勇表示,投资者咨询的主要问题集中在,什么时间段购入的科龙电器股票可以起诉德勤以及诉讼的前景怎样?
"根据德勤为科龙电器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时间,以及证监会公布对科龙电器调查报告的时间,大致可以确定在2004年4月19日至2005年8月2日之间买入科龙的股东可以起诉德勤",涂勇认为,"这个区间投资者买入科龙电器股票造成的损失与德勤的失职因果关系最为明显。"
至于起诉前景,涂勇表示:"目前还无法判断,主要是看法院会不会受理这起案件。如果受理了,下一步就好操作了。如果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不受理,他会选择向更高一级法院上诉,要求法院裁定受理。同时不排除征集投票权,从另一个层面起诉德勤。"
昨日上午,涂勇和注册会计师朱德峰做客中国证券网和新浪财经,与大批投资者就起诉德勤的相关背景、依据,从法律和专业角度进行了交流。涂勇还公布了自己的邮箱,以便于和投资者更好地沟通。
法律专家表示 起诉德勤是科龙股东索赔首选目标
记者 岳敬飞
"诉诸法律是挽回损失的最后一道保障了。"昨日上午,一位持有科龙电器4万多股流通股的股民,无可奈何地对记者说,"问题是,我该告谁?顾雏军,还是科龙电器?"
这位投资者的困惑,在知名证券诉讼律师、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宋一欣看来,有一个更优的方案来解决。"很简单。"宋一欣说,"起诉的对象改变一下,不是顾雏军,也不是科龙。起诉德勤,这才是科龙股东维权的第一选择。"
告顾雏军最不明智
宋一欣告诉《上海证券报》记者,"首先,告顾雏军是最不明智的。大部分投资者起诉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法院能够判如所请,得到实际赔偿。既是如此,就不应该意气用事,否则于减少损失无益。"
"假如告顾雏军,第一,他现在正陷入刑事诉讼当中,即将被佛山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按照‘先刑事后民事’的司法实践,对顾雏军提起民事诉讼,意味着要打一场相对漫长的官司,索赔日期不可预期,成本很高;第二,即使告赢了顾雏军,他有多大的赔付能力呢?现在顾雏军的债权人不知道有多少,即使要法院去执行顾雏军的财产,也是一个没多大把握的次佳选择。"
告科龙无法预测进展
宋一欣表示:"告科龙电器,也不是理想的做法。因为以科龙为被告,适用的法律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在这则司法解释中,规定投资人起诉时,必须提交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公告,或者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文书。现在,证监会对科龙的处罚决定书尚未公布,亦无法院的相关刑事裁判文书。所以,也是无法预测进展的。"
期待证监会处罚决定书
宋一欣认为:"事实上,最好的选择,就是起诉德勤。德勤对科龙电器2003年年报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这是法律事实。如果确定了相关的法律依据,是可以向德勤索赔的。去年,德勤在中国有高达数亿元的业务收入。"
"问题就在于起诉的法律依据,是最高法院的上述司法解释,还是注册会计师法和证券法的相关规定。从实际操作来看,依据这个司法解释是最好的,因为虚假陈述的事实一旦通过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公告,或者法院的刑事裁判文书加以认定,就不需要投资者再去证明,这个赢面是很大的,可惜的是证监会的处罚决定书不知何时公布。"宋一欣表示。 (责任编辑:陈晓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