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近期国内航空煤油价格变动情况,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适当调整现行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收取标准。
    记者30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司了解到,800公里以下航线由每位旅客20元调整为3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由每位旅客40元调整为60元。
    调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标准执行时间暂定为2006年4月10日至10月10日。
    自4月10日起,国家铁路货物统一运价由现行平均每吨公里8.61分调整至9.05分。
    记者30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司了解到,对铁路货物运价的调整是为了缓解铁路货运价格偏低的矛盾,并已经国务院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