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3月28日召开四届十三次董事会及四届七次
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按2005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
256308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0.50元(含税)。
    三、同意拟在重庆永川市新建啤酒生产线并设立分公司,投资控制在3000
万元以内。
    四、同意公司受让重庆啤酒集团常州天目湖啤酒有限公司所持有的重庆啤
酒安徽九华山有限公司(下称:九华山公司)5%的股权,根据双方股权转让协议
,每股按1元人民币作价,股权转让价款总额为95万元人民币。本次股权转让事
宜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九华山公司100%股权。
    五、通过续聘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6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
    六、续聘重庆天元律师事务所为公司2006年度常年法律顾问。
    七、通过关于提名罗祥英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5月9日上午召开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
及其它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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