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耕前夕,黑龙江省邮政部门将8亿元邮政储蓄资金以协议方式存入省农村信用联社,用于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建设。
在协议存款的基础上,黑龙江省邮政局与省农村信用联社日前还签署了全面业务合作伙伴协议,决定在“三农”服务、新业务开发等领域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黑龙江省副省长申立国说,双方这次合作,开辟了黑龙江省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新渠道。
自2003年8月邮政储蓄资金自主运用以来,黑龙江省邮政储蓄共计向当地回流资金90亿元,有力地支援了地方经济建设。2005年,黑龙江省邮政部门在全省农村累计办理汇兑业务276万笔,代收代付业务量近10亿元,极大地方便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生活。
黑龙江省农村信用联社是这个农业大省金融机构支农的主力军。近年来,黑龙江省面向农业的贷款90%以上出自农村信用联社,其服务网点遍布全省各市、县、乡镇和村屯,被称为“农民自己的银行”。2006年,省农村信用联社预计新增农业贷款77亿元。
由于黑龙江省经济相对落后,农村信用联社和邮政部门在农村金融市场特别是在吸收储蓄方面存在一定的“争嘴”现象。由于邮政部门没有直接发放贷款的功能,以往在农村吸收的存款多上存到城市,很少向农村回流。而农村信用联社的资金实力不足,无法满足农民贷款需求。双方此番在资金领域联手合作,实现了优势互补。(完) (责任编辑:马明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