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早上10点,齐肖华从浙江台州匆匆坐车赶往杭州。此时,浙江省十届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草案)》。浙江中小企业局局长吴家曦率领该局
    的几位官员接受了委员们的质询。 随后该草案一读通过。
    对于浙江省30万中小企业来说,这已经是期待了三年之久的法律文件。早在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就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据浙江省中小企业发展研究中心发布的《2005浙江中小企业发展报告》显示,到2004年底,浙江各行各业拥有的各类中小企业30.41万家,中小企业数量占全部企业单位数的99.6%,资产总量占82.6%,从业人员占82.7%,营业收入占71.7%,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上交的773.83亿税金中,中小企业就占了其中的87.5%,达到677.15亿元。
    齐肖华早在几个月前就参与了这份中小企业促进法的草案讨论,但他认为这份千呼万唤始出来的条例还有不足。
    齐肖华是浙江台州市爱华担保有限公司的总经理。这个注册资金5000多万的担保公司去年总共为60多家中小企业提供了总额1.2亿的信用担保,但提心吊胆忙了一年,该公司获利仅仅20万元,而他们仅仅上交的税收就超过40万。
    在3月27日会议上,吴家曦着重对条例的九个问题进行了说明。其中也提到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问题:条例草案将信用担保单独设立了一章,在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五条对信用制度建设、担保机构建设、担保机构运行、建立再担保机构、政府部门对担保机构的政策扶持以及对担保机构的指导、监督等作了规定。
    吴家曦告诉记者,从2003年开始,浙江省中小企业局对100家担保机构进行重点帮扶,已完成了全省一半以上的担保从业人员风险管理方面的培训。到2005年底,浙江省仅县级担保机构就有155家,乡镇区域和互助性担保机构42家,而在乡镇一级建立区域担保机构,这又是浙江省在全国的首创。
    与浙江担保机构迅速发展共生的问题却是担保机构的风险问题。“规定不够具体,可操作性不强。给我们担保行业的风险补偿金几乎空白一片。”这是齐肖华对当时参与草案讨论时的深刻印象。
    “像广东、江苏等地每年至少都拿出两亿以上为担保行业提供风险补偿金,甚至一些相对落后地区也比浙江来的大方,如四川就为担保业提供了4个亿补偿金。”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浙江省民营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单东教授对此也感到不可理解。
    据浙江省一位官员透露,2005年,浙江为担保企业提供的风险补偿金只有250万元。但仅仅这250万元,浙江担保行业却解决了一万多家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
    到2005年6月底,浙江共有225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为一万家中小企业提供了总额133.84亿元的担保。而这些受保的中企企业获得贷款后,新增销售额203.12亿,新增利税19.67亿元。如果算上所创造的就业机会等社会效益,“这个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会更大。”浙江省中小企业局财务统计处处长卢绍基告诉记者。
    但对齐肖华来说,面对担保行业这样的漂亮数据可能乐不起来。目前浙江的担保行业的利润还主要来自于保费,相当于担保金额的2%不到,甚至更低。而相对于不算高的保费却承担着巨大的风险,“只要一笔贷款出现问题,担保行就会元气大伤。”
    为此《中小企业促进法》第十二条里规定了“国家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第十三条规定了“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用于中小企业的创业辅导和服务,支持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等”。
    但是《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草案)》里原来要设立的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没有了,变成了“省级财政预算中,应该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其使用和管理办法,由省财政部门会同省中小企业工作部门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一字之差,效果可能很大不一样。“资金是消耗型的,而基金意味着稳定和持续的投入。”一位官员告诉记者。
    草案里惟一提到的对担保行业的财政支持是“对符合国家规定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按规定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对其从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经营业务的收入,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减免政策。”但对于爱华这样的小型担保企业来说,这项税收减免政策能不能够获得,专家尚有疑问。
    而吴家曦告诉记者,“担保行业的风险主要在企业上。所以浙江省今年除了成立省信用和担保协会外,还将继续实施中小企业成长计划,三年万家小企业培育计划,为担保行业提供优质担保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