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平谷区委、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把握当前新农村建设有利时机,以分散建设新民居为突破口探索农民建房新路,引导农民使用节能建材,推广使用太阳能采暖系统与建筑一体化新技术,建设符合具有平谷地方特色的节能环保新民居,以此改变农民自发建房传统方式,改进传统“四破五”住房格局,改善住房功能设置,提高农民居住质量,实现农民住房建设的跨越式发展。
3月30日上午,平谷区举行“新民居、新建材、新能源”一体化建设推介会,提出新民居近期和长远建设目标。即第一年进行样板房建设试点,第二年完善各种配套政策、管理措施和制定逐年改造计划,从第3年开始全面推进新民居建设,力争用15至20年的时间,基本完成全区农村地区住房改造任务。记者看到,在拥有近七百个座位的平谷盘峰宾馆礼堂里,坐满了全区273个村的村支书、村主任和近期准备建房的农民代表,国家建设部和北京市建委的领导专程赶来参加推介会,参与此次规划设计的立人设计院等设计单位、新型建材和太阳能企业分别采取现场多媒体、展板和样品展示等方式进行了民居设计介绍和产品推介。
据了解,平谷此次提出分散建设节能环保新民居,是在此前已经进行“新农村新民居”试点建设在全国率先使用太阳能采暖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的。为使此项工作稳妥进行,区委、区政府成立了由规划设计院、新型建材和太阳能企业、施工企业及政府有关部门参加的“新民居、新材料、新技术”课题组,研究平谷区新民居建设的组织管理模式,制定符合平谷区新民居建设的政策和制度;探索如何进一步实现新民居与新材料、新技术的有机结合,提升新民居建设的科技含量;研究如何进一步完善平谷农村住房的格局和功能,建立一套适合平谷地区生产和生活实际的户型图库供农民选用。
为此,平谷区委、区政府要求,分散新民居建设要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进行。在进行新民居建设前,由规划主管部门牵头,对平谷辖区内各村庄进行统一科学规划,保证新民居建设与整个新农村建设的协调发展;宅基地审批突出以人为本。在保证面积符合政策规定的前提下,不再固定长宽比例,根据各户现有宅基地适当调整,满足农民对新户型的不同需求;户型设计力求多样化,并富有弹性以满足不同层次的农民的要求。同时,要精选示范户,其标准是有一定经济实力,自筹资金达到规定标准;按照相关规定已经办理了宅基地的审批手续;农民户素质高,接受政府关于新民居建设的有关政策并愿意参加新民居建设,愿意承担参观接待任务;自愿报名,经所在村镇推荐并由区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审批通过。
平谷区委、区政府还特别提出,进行分散新民居建设,农民是主体。新民居示范户的确定以农民自愿为基础,其建筑施工单位、建筑材料、监理队伍和新民居户型等经政府推荐由农民自行选择,并与之签订相关的工程承发包合同。同时,政府通过加强宣传、政策扶持、典型示范和强化服务等手段,引导农民走环保节能的新概念住房建设道路。
为最大限度调动农民参与新民居建设的积极性,保证施工质量而又不增加农民建房负担,平谷区委、区政府还制定了相应的奖励和扶持政策。明确规定,新民居建设参与户免费获取新民居建设户型资料;在加强对农民所选建筑施工队伍的统一管理和监督的同时,农民选用监理工程师所需费用由政府承担;新民居建设采用太阳能技术取暖达到国家规定节能标准的,区政府给予每户1.5万元补贴(干部职工不享受);对于积极参加新民居试点建设并按照要求完成参观接待任务的,区财政给予一定额度的误工补贴。除此之外,根据现行宅基地审批政策规定,对于建二层楼房的农户,不影响附近村民的,可在原址重建;对附近村民造成影响的,在新规划区域内进行施工建设。 (责任编辑:胡立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