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从2006年3月31日起,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五粮液”)A股股票简称由“五粮液”变更为“G五粮液”,公司股票代码“000858”保持不变。
    .. 2006 年3 月31 日,改革方案中非流通股股东作出对价安排的股份不计算除权参考价,当日公司股票交易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2006 年4 月3日开始,公司股票交易恢复设涨跌幅限制,以前一交易日为基期纳入指数计算。
    .. 公司唯一非流通股股东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市国资公司”)向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派发认购权证的股权登记日(2006年3月30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股派发3.9份百慕大式认购权证,认购权证的证券简称为“五粮YGC1”,证券代码为030002;向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派发认沽权证的股权登记日(2006年3月30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股派发4.1份百慕大式认沽权证,认沽权证的证券简称为“五粮YGP1”,证券代码为038004。
    .. 认购权证“五粮YGC1” 和认沽权证“五粮YGP1”均于2006 年4 月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权证相关事宜详见2006 年3 月29 日公司公告的《认购权证和认沽权证上市公告书》。
    一、变更股票简称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A股股票将于2006年3月31日恢复交易。从2006年3月31日起,公司A股股票简称由“五粮液”变更为“G五粮液”,公司股票代码“000858”保持不变。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股份对价实施相关事项
    2006 年3 月31 日,公司唯一非流通股股东宜宾市国资公司向公司流通股股东作出对价安排的股份已划入流通股股东的帐户。非流通股股东作出对价安排的股份不计算除权参考价,该日公司股票交易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2006 年4 月3 日开始,公司股票交易恢复设涨跌幅限制,以前一交易日为基期纳入指数计算。
    三、关于认购权证“五粮YGC1” 和认沽权证“五粮YGP1”到帐相关事项根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唯一非流通股股东宜宾市国资公司向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派发认购权证的股权登记日(2006年3月30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股派发3.9份百慕大式认购权证,认购权证的证券简称为“五粮YGC1”,证券代码为030002;向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派发认沽权证的股权登记日(2006年3月30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股派发4.1份百慕大式认沽权证,认沽权证的证券简称为“五粮YGP1”,证券代码为038004。
    认购权证和认沽权证简称的含义为:
    五粮—标的股票的两汉字简称;
    YG—权证发行人代码;
    C—表示认购权证
    P—表示认沽权证
    1—表示同一发行人对同一标的证券发行权证的发行批次。
    认购权证“五粮YGC1” 和认沽权证“五粮YGP1”于2006 年3 月31 日通过结算系统划入各流通股股东的帐户,并将于2006 年4 月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权证相关事宜详见2006 年3 月29 日公司公告的《认购权证和认沽权证上市公告书》。
    四、股份结构变动报告
    2006 年3 月22 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并于2006 年3 月29 日刊登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2006年3 月31 日,公司股票恢复交易。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即非流通股股东作出对价安排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股权分置改革股份对价实施前后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 -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1、国家股 1,947,628,800 71.83 1、国家股 1,817,786,880 67.04
- - 2、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股份 493,391 0.02
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1,947,628,800 71.83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1,818,280,271 67.06
二、流通股份 - -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人民币普通股 763,776,000 28.17 人民币普通股 893,124,529 32.94
其中:董、监事及高管人员股份 421,702 0.016
流通股份 763,776,000 28.17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893,124,529 32.94
三、股份总数 2,711,404,800 100 三、股份总数 2,711,404,800 100
    注:上表数据未包含认购权证和认沽权证被行权后的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权证被行权前后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执行对价安排 权证被行权前 至行权日 权证被行权后
的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所占比例 权证行权情况 持股数(股) 所占比例
宜宾市国资公司 1,817,786,880 67.04% 若认购权证全部行权,认沽权证未行权 1,519,914,240 56.06%
若认沽权证全部行权,认购权证未行权 2,130,935,040 78.59%
若认购权证和认沽权证全部都行权 1,833,062,400 67.61%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股东的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将发生变动,但本公司股本总数不会因方案的实施而发生变化。
    五、非流通股股东持有股份的限售情况
股东名称 所持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可上市流通时间 承诺的限售条件
宜宾市国资公司 1,817,786,880 67.04% 注1、注2
其中:135,570,240 5% 2007年3月31日
271,140,480 10% 2008年3月31日
1,546,646,400 57.04% 2009年3月31日
    注1:宜宾市国资公司承诺: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宜宾市国资公司持有的五粮液原非流通股股份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规定期满后,宜宾市国资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五粮液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注2: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如果公司股本结构因资本公积金转赠股本、送股、缩股等原因发生变化,则宜宾市国资公司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将按照深交所相应规则予以调整。
    六、备查文件
    1、《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发行认购权证和认沽权证的法律意见书;
    3、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之保荐意见书及补充保荐意见书;
    5、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
    6、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
    7、《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关于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之认购权证和认沽权证上市公告书》;
    8、《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特此公告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3 月3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