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一次监事会于2006年3月29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举行。 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监事会主席张泰生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表决,均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总经理业务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一致认为: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及董事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等方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恪守职责,能认真落实股东大会决议,各项经营决策科学、合理,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状况:公司会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运作正常,公司2005年度财务报告内容完整、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公司实现的业绩真实,各项费用支出及各项提留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厦门天健华天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的厦门天健华天所审(2006)GF字第005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真实、可信的。
    (3)检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变更程序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和变更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的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投资项目的实施,进一步调整了公司的产品结构,提高了公司的产品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是根据客观情况变化进行的适当调整,符合现有市场变化情况和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有利于更好地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检查监督收购、出售资产情况: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均依法定程序进行,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没有发现内幕交易和损害股东权益的行为,也未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5)检查监督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公司没有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班子认真履行了诚信义务,所进行的关联交易始终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市场原则,交易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0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自有资金投资建设标准工业厂房的议案》:
    同意利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2300万元,在公司蓝田二厂区投资建设23000M2左右的标准厂房,为扩大产能、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做好准备,具体投资方案授权董事长召开董事长办公会议研究后批准实施。
    7、对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05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