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截止2005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集团公司)对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为2.44亿元。 为在2006年底前彻底解决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制定了《清欠方案》。根据《清欠方案》,集团公司将直接以现金方式偿还约1.7亿元,其中约5000万元在2006年6月底之前归还;另外1.2亿元计划采取转贷方式转移至集团公司名下。根据银行要求,上述转贷需要提供相应的担保。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为集团公司上述转贷提供1亿元的保证担保,有效期为一年,自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计算。该担保仅限于解决资金占用问题,不用于其它用途。为控制担保风险,公司将要求集团公司提供反担保。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集团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经江苏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集团公司2005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3.2亿元,利润总额4.44亿元,净利润3.32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44亿元。截止2005年末,集团公司总资产34.61亿元,总负债24.18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9.86%。集团公司具有还款能力,也具有反担保能力。上述担保的风险较小。
    公司对上述担保将严格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将提请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担保事项,并提请2005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批准董事会成员在相关担保文件上签字。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