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6 年2月7日公告了《关于鞍山市财政局国有股转让的提示性公告》,近日公司从股东处获悉,该转让已经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部门的批准,目前正在办理豁免要约收购等相关过户事宜。
    公司从股东处获悉,本公司于2005年12月8日公告的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受让辽阳石油化纤公司鞍山炼油厂持有的6342336股非流通股股权已于2006年3月29日完成过户。
    特此公告。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