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衡专字(2006)88 号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56 号文”)和江苏证监局的要求,就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情况及对外担保等情况说明如下:
    一、2005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一)审计程序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包括审查明细账,抽查会计凭证以及函证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二)公司与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项目核算与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普集团)的销货往来,年累计借方发生额131,491,395.99 元系销售货物的应收款;年累计贷方发生额89,954,235.46 元,其中收现款26,350,000.00 元,收银行承兑汇票43,463,117.16 元,索普集团代付工程款13,070,000.00 元,收索普集团支票背书付货款7,071,118.30 元。
    [注2]本项目核算与索普集团的资金往来,年累计借方发生额167,799,442.84 元,年累计贷方发生额300,393,479.38 元,具体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年累计借方发生额 年累计贷方发生额
公司现金支付索普集团款 84,500,000.00
公司向索普集团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63,000,000.00
公司应收索普集团2005年度资金占用费 19,269,442.84
公司代索普集团付款 1,030,000.00
公司收索普集团现金还款 223,330,144.22
公司收索普集团支票背书付货款 22,225,773.98
索普集团代公司还借款及利息 10,761,571.56
索普集团代公司付公积金、养老金、医保金 10,250,278.06
索普集团代公司付工程款 15,701,122.55
收索普集团承兑票据背书付货款 9,726,141.61
其他 8,398,447.40
合计 167,799,442.84 300,393,479.38
    (三) 公司与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的资金往来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关联方以非货币资金偿还占用资金情况
    2005 年度公司与大股东和其他关联方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均以货币资金结算,不存在大股东和其他关联方及控股子公司以非货币资金偿还占用资金情况。
    二、截止2005 年12 月31 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一)审计程序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查阅了2005 年度公司历次董事会会议纪要,查找公司有无对外担保记录,并就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中对外担保事项的权限规定进行了核查;我们对公司及子公司贷款卡记录进行了查询,并就对外担保事项要求公司出具了书面承诺。
    (二)公司为关联方贷款提供担保
    截止2005 年12 月31 日,公司为索普集团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计7,100.00 万元,为镇江索普醋酸有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计7,522.00 万元,合计14,622.00 万元。
    三、结论
    经过核查,公司除存在上述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关联交易及为关联方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况外,我们未发现公司存在《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提及的其他情况。
    (本页无正文)
    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6 年3 月2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