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06年3月29日以会议通知召集,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6年3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柳一兵主持。 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案的预案》。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证监公司字[2006]38号)于2006年3月16日发布,根据《章程指引》的通知要求,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施行,上市公司应当在本通知发出后的第一次股东大会上,对其公司章程作出相应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作为公司章程的附件,也需一并修改。根据新的《公司法》,持有公司26.587%股份的南京南瑞集团公司提出临时提案,提议在2005年度股东大会上增加《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案,对公司现行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国电南瑞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6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