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余国庆 詹国强
43岁的武汉市民管华清因亲戚凑钱让其女儿选择学校上学,民政部门取消了对他的最低生活保障。
爸爸吃低保,女儿就不能上好学校吗?近来,武汉市民一直在热议这个话题。有人认为,政策不能代替同情,国家设立低保目的是保障困难户的基本生存,而不是接受优质教育。有人则认为,困难群众的子女也有享受优质教育的权利,不能因为别人给了孩子上学的机会而取消对他们家庭的最低生活保障。
亲戚凑钱供女择校,父亲低保被取消
管清华告诉记者,女儿学习成绩很好,很听话,全家的希望都寄托在她身上。
2005年10月,武汉市硚口区利济社区居民管华清发现自己的低保账户上无一分钱,当月民政部门应该发放的260元低保金也没有到账。到区民政局一打听,他的低保资格被取消了,原因是15岁的女儿没有按规定到附近初中就读,而是选择了条件相对较好的武汉市64中。
“女儿上初中一次性交了7000块钱择校费,都是我退休的三个姐姐凑的,”管华清无奈地说,“他们以这个理由取消我的低保实在不应该。”
每月260元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对于管华清一家来说是个不小的数目。43岁的管华清在1997年夫妻俩一起下岗,由于没有其他专长,他便在商贾云集的汉正街开“麻木”(三轮车)为生。
2003年,武汉市“禁麻”,他们全家一下子没了生活来源,管华清的糖尿病让他无法再找工作。为解决他们家困难,2004年,社区安排他在社区安保队工作,每月工资190元,并按规定对他进行最低生活保障,每月260元的低保金加上安保队员的工资,一家三口的生活勉强维持。
武汉市规定,小学升初中应该按就近原则上学。管华清说:“2004年,女儿小学毕业前,她的老师认为女儿的成绩很好,劝我将孩子送到一所教学质量比较好的初中读书。”正失业在家的管华清看着女儿渴望的眼神,“我没有办法,你去找你三个姑妈吧。”
管华清一家住房只有30几个平方,条件非常简陋。
管华清的三个姐姐都已经退休,每个月的退休金也只有几百元。三个姑妈凑齐了7000多元的择校费,女儿如愿以偿。“女儿成绩还可以,最近一次考试,全年级800多人,她排在前15名。我几次想让她转学回来,别人都劝我莫误了孩子的前程。可我没有低保金,现在生活真的好难。”
管华清所在社区的许多居民向记者证明择校费是他姐姐们凑的。和管华清一起当社区安保队员的肖诗明说:“老管凭自己能力交几千块的择校费,我肯定不相信,饭都吃不上,哪有钱交!”社区户籍民警刘宗召也证实:“他工作很踏实,按他的家庭情况自已交择校费不可能。”
同情不能代替政策 择校当然不能吃低保
“管华清的情况我很同情,但同情不代替政策,择校就不能享受低保待遇,”硚口区民政局社会福利科科长付远华向记者解释了停发管华清低保金的理由。
付远华说,早在2003年7月31日,省民政厅就出台了《湖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其中第八条明确规定,安排子女择校就读的家庭和人员,原则上不能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武汉市政府也出台了同样的规定。
管华清所在利济社区低保干事张英说:“低保工作现在可能是天下第一难的事,低保户的家庭收入核查太复杂了。我们没有办法调查这笔择校费的来源,只能按政策的硬杠杠来办理,现在骗吃低保的人很多,我们防不胜防。”
此外,民政部门还认为,《湖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第十四条还规定,家庭收入包括馈赠收入。管华清接受了7000元馈赠,其家庭收入大大超过了吃低保的标准,也应取消低保待遇。
“我们也很同情管华清,但同情不能代替政策。再说,像他这样的情况还不少,如果在他身上开了口子,其他人也要照此办理,低保工作会乱套,国家财力也无法支撑。”
硚口区汉正街办事处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主任宗健说。
人大代表呼吁 低保应“有情操作”
管华清的情况引起了湖北省人大代表戴淑珍的关注。在今年召开的湖北“两会”上,她还专门撰写《关于初中择校生家庭不能享受“低保”补助的规定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意见》,提交给了省人大。
武汉市硚口区居民低保政策汇编
戴淑珍认为,国家的低保制定本身是一个“有情制度”,有能力支付择校费用的家庭当然不能享受低保待遇,但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社会人士或亲属提供一次性经济援助,以后再没有经济援助,这并没有改变择校学生家庭的贫困状况。现在不少大学生在校接受社会捐助,这也并没有改变贫困大学生家庭的贫困状况,这两者是一样的。
为管华清的低保待遇,曾是武汉市人大代表的黎国川也多次向社区、街道、区民政部门反映,但没有结果。黎国川说:“低保政策不能绝对化。如果一个人自己有经济实力为子女择校,毫无疑问应停止其低保待遇。但像管华清这种情况,是亲朋好友主动出钱帮其女儿择校,而且资助带有一次性的特点,就不应停他的低保,因为他的家庭经济状况没有好转。”
戴淑珍说:“如果贫困家庭的孩子连别人资助选择优质教育都不可能的话,这样也太不公平了。” (责任编辑:魏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