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日报-创业周刊
本刊综合消息 据《21世纪赢基金》报道,中国证监会正在紧张有序地筹建发行监管二部,有关内部机构设置、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还在进一步酝酿之中。
据悉,该部门筹备人员目前主要来自发行监管部以及法律部。 该部门的监管模式、职能定位脉络已逐渐清晰。据透露,今后不管是已有的“存量”公司还是新成立的“增量”公司,只要符合公开发行的条件,都将是发行监管二部的监管对象;而除发行环节之外,这类公司的日常监管也将纳入该部门的职责范围之内。至于该部门是否会成立类似于“发审委”那样的专门发行审核机构,监管部门尚未做出最后决定。
证监会发行监管二部成立后,将着力推进“统一监管下的全国性证券场外交易市场”,把这一市场建设成非上市公众公司股票交易市场唯一和最佳选择。
其基本监管思路是:非上市公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属于公开发行,应当经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二部核准;非上市公众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转让该市场对投资者资格进行准入限制;非上市公众公司实行强制性公开信息披露,但达到一定条件后其信息披露义务可以暂停或终止。
另外,在市场机制问题上,设计“升降级”,即允许部分非上市公众公司在达到上市条件、经交易所批准后直接到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交易所市场退市公司必须进入非上市公众公司股票交易市场。
在股票发行制度方面,非上市公众公司发行股票必须经证监会发行监管二部核准。具体而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其股东人数超过200人,或股东人数已超过200人的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发行股票,必须经证监会发行监管二部核准。
对于监管二部,其成立后的一项重点工作目标就是要做大做强“委托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三板市场)。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对此的表态是,必须在现有基础上,在中国证券市场多层次化发展的大背景下对其重新定位。
监管二部的出世明确了三板的定位:它是比证券交易所标准较低、风险较高的场外市场;而相对于区域性场外市场,它是统一监管、标准较高的全国性市场,是场外市场体系的龙头、基准。同时,健全的三板市场交易功能将提供给企业的战略投资者和财务投资者一个良好的退出渠道。 (责任编辑:张雪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