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鹏所专审字[2006]030 号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的规定:注册会计师在为上市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工作中,应当根据该文所规定事项,对上市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公司应当就专项说明作出公告。
    作为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滨发展”)2005 年度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我们在审计工作中了解到的津滨发展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关于公司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
    1、津滨发展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名称
大股东及关联方名称 与本企业的关系
天津泰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津滨发展控股股东
天津华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津滨发展控股股东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津滨发展母公司控股股东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微电子工业区总公司 该公司的实际控股股东与津滨发展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为同一人
天津国际游乐港有限公司 该公司的实际控股股东与津滨发展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为同一人
天津理想置地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天津津滨创辉发展有限公司的49%股权
天津市雅都置业有限公司 津滨发展参股公司
天津市津滨数字电子有限公司 津滨发展控股子公司
天津市津滨新材料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津滨发展控股子公司
天津津滨创辉发展有限公司 津滨发展控股子公司
天津津滨联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津滨发展控股子公司
    2、200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见附件一
    3、津滨发展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以上的资金占用为经营性资金往来,津滨发展在2005年度不存在为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也不存在为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的情况。
    4、津滨发展在2005 年度未发生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委托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二、津滨发展对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所属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根据津滨发展提供的资料结合我们的审计,截止2005 年12 月31 日,津滨发展不存在对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所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附件一:上市公司200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 深圳
    2006 年1 月23 日
    张克理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 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