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股改第一批试点公司中,清华同方以其拥有的清华高科技的背景备受关注,公司的方案公布后曾引起一片哗然。
据介绍,公司当时公布的方案内容为:以当时总股本为基数,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75股,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泰豪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家非流通股股东以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可获得的转增股份,使流通股股东实际获得每10股转增10股的股份。 相当于流通股每10股获3.56股对价。但这份高于市场平均对价水平的方案后来因差5%左右没有获得流通股投票的通过。
清华同方的案例似乎说明,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容易受到伤害。公司董秘孙岷对记者表示:"我们对第一次股改失败做了一个全面的总结,认为原因首先在于对股改背景的复杂性认识不足,比如在当时的情况下没有和投资者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第二次股改时我们就联合了银河、海通、国泰君安等大券商,建立了有效的沟通渠道。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股改大大促进了上市公司和券商对于投资者关系的管理协调能力。"
清华同方果断地在去年年底进行了第二次股改,公司采取了简单易懂的送股策略,并将送股比例调整到最后的10股送3.8股,在第二次流通股东的投票中,通过率达到了9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