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了《关于收购河南安阳彩色显像管玻壳有限公司动力运输资产的议案》,并决定提请将于2006年4月8日召开的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拟收购资产的《资产评估报告》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予以公告,其中《资产评估报告》作出的评估结果正在河南省国资委进行备案,如果备案结果与评估结果有差异,将另行公告,收购价格将以备案结果为准。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资产收购暨关联交易公告刊载于2006年3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s://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六年四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