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公司独立董事向大会作述职报告
    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证监公司字[2006]38号《关于印发<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的通知》,要求各上市公司应当在该通知发出后的第一次股东大会上,对公司章程做出相应修改。由于我公司已于2006年2月28日公告了《关于召开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依据仅为新修订的《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的其他相关规定。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3月31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浙江横店度假村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徐文财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 人、代表股份49,852,1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34.2 %。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2005年年度报告》
    同意49,852,13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
    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49,852,13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
    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49,852,13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
    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财务工作报告》
    同意49,852,13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
    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二〇〇五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同意49,852,13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
    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49,852,13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
    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2006 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方股东浙江光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有效表决票18,250,446 股。
    同意18,250,4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 %;
    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49,852,13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
    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49,852,13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
    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49,852,13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
    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49,852,13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
    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49,852,13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
    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同意49,852,13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
    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郭栋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普洛康裕股份有限公司
    2006 年3 月3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