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受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市国资公司")委托,特此公告:
    本公司于2006年2月20日在《证券时报》刊登《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申报稿)》,于2006年3月1日刊登《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2006年3月22日,本公司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了《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并于2006年3月29日刊登《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宜宾市国资公司亦于2006年3月29日刊登了《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关于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之认购权证和认沽权证上市公告书》。
    根据本公司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宜宾市国资公司向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1.7股股份;向派发认购权证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流通股股东每10股派发3.9份认购权证,认购权证的证券简称为"五粮YGC1",证券代码为030002;向派发认沽权证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流通股股东每10股派发4.1份认沽权证,认沽权证的证券简称为"五粮YGP1",证券代码为038004。
    2006年3月31日,本公司股票复牌,对价股份于复牌当日上市流通;本公司股票简称由"五粮液"变更为"G五粮液",股票代码"000858"保持不变。本公司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认购权证和认沽权证于2006年4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宜宾市国资公司派发的认购权证和认沽权证上市的有关事宜详见《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关于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之认购权证和认沽权证上市公告书》。
    特此公告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