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公司资产的利用效率,降低经营负担,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将位于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部分资产出租给哈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公司(以下简称"哈飞威海分公司")。
    一、 交易概述及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 交易概述
    出租给哈飞威海分公司的资产为公司在威海厂区的部分厂房及附属建筑物(不含所占用土地)、设备,该资产的账面价原值142,711,853.03元。
    本公司与哈飞威海分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该交易事项尚未达到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哈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公司成立于2005年1月4日,隶属于哈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哈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占哈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74.81%。企业类型: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张振一;营业场所:威海经区;注册号:企股鲁威分字第00314号;经营范围:开发、生产、销售汽车及各类汽车零配件。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厂房标的
    厂房坐落于威海市海南路-18-1、-18-2、-18-3、-18-4、-18-5号(房产证号分别为2003017463、2003017466、2003017468、2003017481、2003017482,建筑面积分别为46057.16、764.36、303.44、101.60、101.60平方米)及附属建筑物,原值为53,122,584.03元,年折旧为1,682,215.16元。
    2、设备标的
    上述厂房及附属建筑物内涂装生产线及其他设备,原值为89,589,269.00元,年折旧为5,673,987.04元。
    上述租赁资产原值合计为142,711,853.03元,年折旧合计为7,356,202.20元。
    二、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 交易双方名称:
    甲方(出租方):东安黑豹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哈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公司
    (二) 协议签署日期:2006年3月31日
    (三) 协议签署地点:东安黑豹股份有限公司
    (四) 交易的主要内容:
    1、哈飞威海分公司租赁本公司威海厂区的部分厂房、设备,详见"一、(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所涉及的资产。
    2、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向甲方租赁厂房和设备仅作为生产汽车整车及零部件使用。
    3、标的租赁期共5年。从起租日起,至满五周年时止。
    4、租金及支付方式: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为设备调试期,调试期没有租金;2006年7月1日为起租日,2006年7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租金为600万元。以后年度租金双方另行协商。
    5、合同经双方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董事会审议通过时间为生效时间。
    四、本次资产租赁的目的及对公司未来经营的影响
    2003年11月18日、2005年1月31日公司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购买汽车涂装生产线关联交易的议案》,取得了本次租赁资产的所有权,用于开发高档乘用车战略。鉴于目前公司低速货车产品逐年以较大幅度增长而高档乘用车竞争加剧的实际情况,公司认为当前应继续以低速货车为主要产品,加快技术优化的步伐,发挥产品经济特性,扩大在低速货车这一细分市场的占有率;同时做好开发高档乘用车的市场调研和技术储备工作。基于上述原因,为了提高公司资产的利用效率,降低经营负担,公司决定进行此次资产租赁,待乘用车市场与技术成熟后,进行乘用车项目的发展。
    根据双方签订的《资产租赁合同》,公司2006 年下半年租金收入为600万元,以后各年度租金双方将另行协商,公司董事会将及时对协商结果及对损益的影响情况予以披露。
    本次资产租赁依据公平、公正、公开、自愿的原则进行。本项交易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本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其他重要事项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本公司与哈飞汽车威海分公司签订的《资产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东安黑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