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东安黑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3月26日以邮件、电话等形式递交各董事,于2006年3月31日上午8时30分在公司综合楼二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7名。3名监事和6名高管人员列席会议。董事长王军先生、董事连刚先生因公分别委托副董事长张哈滨先生、董事王志刚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监事和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副董事长张哈滨先生主持,经过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出租威海厂区部分资产的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申请技术改造项目资金贷款的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以部分厂房、土地使用权(以2006年3月8日为估价时点的市场价格为人民币14,306万元)作抵押,向中国建设银行文登市支行申请贷款9600万元,用于2004年12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卡车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特此公告。
    东安黑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