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于2006年3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6年3月30日在广州番禺锦绣香江花园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4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少珍女士主持,4名监事以全票同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200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1)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山东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6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