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二零零六年第三次董事会会议批准(该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于2006年3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本公司分别与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船国际")签订四艘42,000吨级成品油/原油船建造合同,与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船舶重工")签订四艘298,000载重吨原油船建造合同。
    一、概述
    1、本公司于2006年3月31日与广船国际在上海签订四艘42,000吨级成品油/原油船建造合同,总价为1.4850亿美元。此项交易未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2、本公司于2006年3月31日与大连船舶重工在上海签订四艘298,000载重吨原油船建造合同,总价为4.0876亿美元。此项交易未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合同方介绍
    1、广船国际:注册营业地址在广州市芳村大道南40号,法人代表李柱石,注册资本494,678千元,主营业务为船舶制造等。
    2、大连船舶重工:注册营业地址在大连市西岗区沿海街1号,法人代表孙波,注册资本3,371,827千元,主营业务为船舶制造等。
    三、基本情况介绍
    1、本公司此次建造四艘42,000吨级成品油/原油船,将可进一步优化本公司船型结构,并适应沿海运输船舶大型化的趋势与国内外持续增长的成品油运输需求。
    2、公司目前已有两艘298,000载重吨原油船投入运营,本次再建四艘298,000载重吨原油船,有助于本公司抓住我国原油进口量逐年上升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发展VLCC船队,参与中国进口原油一程运输和国家石油战略储备建设。
    四、合同主要内容
    1、本次在广船国际建造四艘42,000吨级成品油/原油船,总价为1.4850亿美元。船款按造船进度分期支付,所需资金将通过自有资金解决。该四艘船舶交船时间预计为07年10月,08年12月,09年8月,09年11月。据测算,该等船舶单船内含报酬率约为12.5%。
    2、本次在大连船舶重工建造四艘298,000载重吨原油船,总价为4.0876亿美元。船款按造船进度分期支付,所需资金将通过自筹和银行贷款解决。该四艘船舶交船时间预计为09年6月,09年9月,09年11月,09年12月。据测算,该等船舶单船内含报酬率约为11.4%。
    五、本次造船对本公司的影响
    根据本公司建设世界级油轮船队目标和"十一五"油轮船队发展规划的整体安排,本公司的油轮船队将向"大型化、规模化、专业化"发展,本次造船将有利于本公司船舶结构的调整并提高本公司的经济效益。
    六、备查文件
    1、《298,000载重吨原油船建造合同》 4份
    2、《42,000吨级成品油/原油船建造合同》 4份
    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