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6年3月31日收到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沪国资委产[2006]
261号),上海市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