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 股流通股股票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2 股股票。
2、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2006年4月4日
3、公司股票复牌日:2006年4月6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4、自2006年4月6日起,公司股票简称由"双鹤药业"改为"G双鹤",股票代码"600062"保持不变。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2006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介
(1)对价安排
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
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2股股票,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总数为59,477,184股。
(2)非流通股股东承诺
①法定承诺事项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所持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②特别承诺事项
A、北京医药集团承诺:
a、所持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六十个月内不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b、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相关股东会议批准,则在2005年度、2006年度、2007年度股东大会上提议并赞同实施分红:其中200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50%。
c、若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指北京永好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道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科梦嘉生物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所持股份发生质押、冻结等情形导致其无法支付对价时,则其应付对价部分将由北京医药集团代为先行支付。北京医药集团将向被代付对价的非流通股股东(包括其合法承继人)进行追偿,上述被代付对价方在办理其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转让或上市流通时,应先征得北京医药集团的同意,并由公司向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d、为保护公司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在公司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的两个月内,北京医药集团将投入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的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适当的时机、适当的价格增持公司流通股股份,在该项增持股份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北京医药集团将不出售增持的股份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B、北京永好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道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承诺:
按照其持股比例支付相应的对价安排后,其持有的剩余非流通股股份将全部用于支付北京医药集团应支付的部分对价安排。
2、方案实施的内容
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实施为: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 股流通股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2股股票。
3、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执行对价安排前 执行对价安排后
执行对价安排的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执行对价安排的股份数(股)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北京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36,197,000 53.55% 43,346,633 192,850,367 43.72%
北京永好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2,675,000 2.87% 12,675,000 0 0.00%
北京道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042,000 0.69% 3,042,000 0 0.00%
北京科梦嘉生物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774,500 0.40% 413,551 1,360,949 0.31%
其他社会法人股股东 1,521,000 0.34% 0 1,521,000 0.34%
合计 255,209,500 57.86% 59,477,184 195,732,316 44.38%
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股票上市日
1、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2006年4月4日
2、对价股票上市流通日:2006年4月6日,本日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6年4月6日起,公司股票简称由"双鹤药业"改为"G双鹤",股票代码"600062"保持不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办法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对象为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的股票对价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持股数乘以送股比例,尾数保留3
位小数。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一个账户增加的股数加总得到的股份总数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规定的送股股份总数完全一致。
六、股权结构变动表 股份类别 股份情况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非流通股 1、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255,209,500 -255,209,500 0
非流通股合计 255,209,500 -255,209,500 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0 +192,850,367 192,850,367
2、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0 +2,881,949 2,881,949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0 +195,732,316 195,732,316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A股 185,866,200 +59,477,184 245,343,384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185,866,200 +59,477,184 245,343,384
股份总额 441,075,700 0 441,075,700
七、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股东名称 所持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预计可上市流通时间 承诺的限售条件
北京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92,850,367 43.72% 2011年4月6日
北京科梦嘉生物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360,949 0.31% 2007年4月6日
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21,000 0.34% 2007年4月6日 见注1
注1、南方证券承诺:(1)
南方证券以及合法承继南方证券所持双鹤药业股份的持有人在办理南方证券所持双鹤药业非流通股股份转让或上市流通时,应先征得北京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同意,并由双鹤药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2)南方证券应通知合法承继南方证券所持双鹤药业股份的持有人最迟于取得南方证券所持双鹤药业股份时,向北京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偿付354,473股双鹤药业股份,或向北京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偿付该等股份于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日之市值或于偿付日之市值两者中较高额之对等金额。
八、其他事项
1、咨询办法
电话:010-64399155
传真:010-64398086
咨询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利泽东二路1号
2、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的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股份总数等财务指标都保持不变。
九、备查文件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法律意见书;
3、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特此公告。
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零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