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导报》记者 蔡仁潭
《证券导报》“财经(相关:理财 证券)海南”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发20053号)令《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和海南省委省政府对鼓励支持农业经济发展的有关精神,支持海南省农业企业的经济发展,中国农业银行海南省分行和海南省农业企业信用担保互助协会将共同合作,为海南省农业企业提供银行贷款和信用担保。
据相关人士透露,此次双方合作的主要方式为:海南省农业企业信用担保互助协会为会员企业向中国农业银行海南省分行借款提供担保,每次担保借款期限为三年(36个月)内,借款金额为500万元内的小额贷款。
就此合作之事,记者采访了中国农业银行海南省分行农贷处处长王会芹,她表示:“这事尚处于洽谈阶段,行里开过几次会议进行了讨论,但最终还没有定论。”
海南省农业企业信用担保互助协会常务副会长刘宏和也告诉记者,此事正在与农行积极洽谈之中,尚无最终定论,但合作成功的希望很大。刘宏和说:“协会为会员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是一种新模式,目前国内只有上海实行过,我们海南是全国第二个实行这种模式的地区。这种模式为银行向国家非公企业、农业企业贷款创造了规避风险的新路,我们协会将是银行首选的可靠的合作伙伴。”
刘宏和表示:“这种担保模式的优势在于——对于企业来说,可集中优势财力,提高整体融资能力,比如说我们有1000家信用会员,按照每家会员企业交纳10万元信用互助担保金来算,我们有可能从银行获得10倍于担保金的贷款,即高达10亿元,同时这种模式减少了贷款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符合企业的需求。对于银行来说,这种模式是担保手段中风险最小、最可行的,因为我们不是那种商业性担保公司,而是一个协会,由众多会员企业共担风险,同时我们在入会门槛上将把好关,申请加入协会的会员单位,必须是具备稳定正常的生产经营能力和经海南省商业信用管理服务中心评审认定,具备A等商业信用资质的企业,在企业申请贷款时也将对其信用等级、资产状况和项目情况进行严格审核,达标的才给予担保。”
另外,刘宏和告诉记者,用这种模式进行贷款是规避风险的最佳办法,因为企业通过互助、联动,是以承担连带责任的方式向银行贷款,企业与企业之间形成了监控网络,所以企业在用钱上不会乱来,确保贷款用到刀刃上,再之,协会的会员企业交纳的贷款保证金将存入合作的银行,由银行监管,确保银行信贷风险最小化。
据介绍,海南省农业企业信用担保互助协会于2006年2月中旬正式成立,是省农业厅主管和省民政厅登记的社团法人,是我省农业企业向银行贷款的信用担保机构。该协会的业务范围为:组织和发展信用会员,引导农业企业信用自律;为会员贷款提供互助性信用担保,监督会员履行银行借款的到期还款义务;依法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组织企业开展业务交流、考察、培训等活动;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审活动;代表会员与各级政府及社会各界沟通、协调关系;执行政府部门委托的其他社会化服务事项。 (责任编辑:魏喆) |